黄爵滋举荐林则徐二、三事
黄爵滋举荐林则徐二、三事
梁钰
黄爵滋(1793—1853年)字德成,号树斋。江西宜黄人。官至刑部左侍郎、赠光禄大夫。清代著名政治家、思想家、文学家,积极倡导禁烟的先驱者之一,是与林则徐齐名的禁烟名臣、民族英雄。

黄爵滋朝服像(梁钰画)
力荐林则徐
道光三年(1823),黄爵滋中二甲进士入翰林。和林则徐、龚自珍、魏源、姚莹等人志趣相投,提倡经世之学,主张革新除弊,是当时改革派中一位有影响力的人物。林则徐对黄爵滋大为欣赏且交往甚深,曾为黄爵滋写下《题黄树斋(爵滋)思树芳兰图》诗一首,林则徐盛赞其“此品羞为众草伍,芳菲菲兮袭予,情脉脉兮系汝”
道光十二年(1832)后黄爵滋任监察御史,期间他尽职尽则,对国家大事、民生疾苦,事无巨细,均有独到见解,并能直抒胸臆,其主张多被采纳施行。“以直谏负时望,遇事锋发,无所回避。”“其敢于直谏之声,为台谏之冠。”
清代末年,烟毒泛滥,民弱国衰,时事艰危。道光十三年(1833)七月二十一日,时任江南道监察御史的黄爵滋上《纹银洋银应并禁出洋疏》,这是黄爵滋人生中第一个主张禁烟的奏折。同年,江苏巡抚林则徐也上了一道合奏,第一次明确提出禁烟主张,不知他俩是不谋而合还是相约而行,可见黄爵滋和林则徐,是晚清主张禁烟的最重要的两位代表人物。
道光十五年(1835)黄爵滋任鸿胪寺卿,负责涉礼国务(相当于外交部长),鸦片事务也算外交范畴的要务。当年九月初九,黄爵滋上《敬陈六事疏》,第二次提出要求查禁鸦片的主张。
道光十六年(1836),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上奏“驰禁”解除禁令,鸦片疏,得到部分官员支持,但也受到当时不少官员的正义谴责,称其为“祸国殃民”的昏官、这条政策是“乱国之策”。道光帝当时未置可否,也没撤掉他的官职。道光十八年(1838)闰四月初十,鸿胪寺卿黄爵滋上奏被誉为著名的“禁毒第一疏”《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疏》,提出“必先重治吸食”主张,以及用严刑峻法禁绝鸦片的具体措施,震动朝野,挑起了清廷军政大吏关于“严禁”和“驰禁”的大辩论。黄爵滋的主张得到湖广总督林则徐的极力推崇和鼎力支持,林则徐亦上《筹议严禁鸦片章程折》等两疏,加强了道光帝禁烟的决心。
而后,黄爵滋又连疏两次,提出禁烟必派主禁大臣,严惩私通番夷首恶者。既然提出禁烟要派主禁大臣,那么主禁大臣的人选早已在他心中,非林则徐莫属。林则徐一则禁烟态度坚决,办事认真;二则清正廉明,不为烟贩所贿赂;三则办事能力超强,在湖广禁烟成绩卓著。黄爵滋极力举荐林则徐为赴广东禁烟的主禁大臣,时有内阁学士朱嶟、协办大学士汤金钊等也附合推荐。黄爵滋举荐林则徐一事,在黄家后人中还口口相传至今。鸦片战争后,黄爵滋、朱嶟、汤金钊等也因为举荐过林则徐之故而遭贬过,这已是后话了。
弹劾许乃济
另外,黄爵滋在举荐林则徐同时,还弹劾了鼓吹“驰禁”的始作俑者许乃济。《清史稿》(卷378列传165)文载:“爵滋劾乃济,罢其职,连擢爵滋大理寺少卿、通政使、礼部侍郎,调刑部。”道光帝为形势所迫,从善如流,采取了黄爵滋的“严禁”主张,并在道光十八年(1838)九月十一日处置了许乃济:“冒昧渎陈驰禁,殊属纰繆,著降为六品顶带,即行休致,以示惩儆。”(见《筹办夷务始末》第5卷)就是说。许乃济跟皇上胡说八道,建议荒谬至极,从四品降至六品,退休回家吧。据说原是要被流放的,因黄爵滋求情,言许乃济年事已高(年过花甲),故从轻发落。许乃济受此打击,回乡后次年卒。这也是对“驰禁”派的一次有力打击,至此禁烟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。
道光十九年(1839)正月,道光帝接受黄爵滋的建议,诏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,节制广东水师,赐尚方宝剑,赴广东禁烟。林则徐离京之时,黄爵滋、龚自珍、魏源等挚友到卢沟桥送别。
奏保邓廷桢
一年后鸦片战争期间,黄爵滋也作为钦差大臣去福建、浙江查禁鸦片。道光二十年(1840)三月,刑部右侍郎黄爵滋奉旨偕吏部右侍郎江苏学政祁寯藻,并率司员刑部主事雷以诚、罗天池赴闽浙,会同闽浙总督邓廷桢查禁鸦片筹备海防。后遇英国兵舰多次来犯,邓廷桢屡挫敌于厦门。当年七月,道光帝听信投降派琦善馋言,怀疑邓廷桢谎报战功,又命正在浙江按事的黄爵滋等复赴福建查实此事。
黄爵滋经认真查实后,于当年九月初六日上奏《闻见厦门情形疏》说明实情:“与督臣邓廷桢所奏大略相同”。为邓廷桢辩护,同时黄爵滋还赋诗四首赠邓廷桢,即《闽中述事四首呈邓嶰筠制军前辈》,其一为:“闻道铜山击,鲸鲵胆已寒。重楼虽变幻,狡窟易摧残。握要中先外,因时猛济宽。南熏歌一曲,应喜被归鞍。”反映和赞颂了福建军民在邓廷桢领导下禁烟抗英斗争的胜利,也表达了自己的禁烟抗英主张和决心。